返回第三百四十章 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,温软VS徐晴  纵伐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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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;  唐宋应该是她这么多年遇到的人里,最神秘、最优秀、最有权势的男人。

    如果徐晴还是过不了心里那个坎,说不得她就要自己上场了。

    加油吧,晴晴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裕华商务大厦,凡夫俗子文化传媒。

    「早上好,晴晴。」

    「早。」「早。」

    徐晴脸上带著甜美的笑容,一路打著招呼走到工位。

    打开电脑,开始今天的工作。

    入职凡夫俗子已经有一个多月,她已经完全融入其中。

    每天花费小半天的时间完成工作,下午偷偷摸摸码字,偶尔写点短剧的片段。

    作为一个资深扑街写手,她发现自己在这方面挺有天赋的。

    短剧拍摄周期短,从开拍到杀青只需一周左右;制作也快,一个月左右完成剪辑。

    剧情上,通常  2分钟一集,一部短剧约  80集。

    一集只要500字,全篇也就4万字。

    她写的网文就是带点夸张的轻小说元素,总是被人喷逻辑不严谨。

    虽然没有出现「洛杉矶第一人民医院」这种低级问题,但涉及到人情世故、商业逻辑,总会有些bug。

    不过这些放到短剧里,根本不算事!

    狗血!越狗血越好!反转再反转!不要逻辑,只要无脑爽!

    主角得是千金、首富,身价资产以亿为单位,动辄就是「一亿零花钱随便花」、「霸总无脑爱上平平无奇的我」。

    从这方面上来说,郭丽媛这个同学真的挺了解她。

    这不就是她最擅长的吗?

    现在写的那本小说,里面的两任男主,都是这种情况。

    哼哼,小宋子还想收养自己?

    他要是真敢当面提出这个要求,自己就干脆狮子大开口,让他给一个亿!

    下午4点钟。

    徐晴打了个哈欠,从抽屉里拿出一袋速溶咖啡,刚要起身去接热水。

    旁边的男同事李树彬直接把一杯库迪放到了她的面前,「我在网上团购了两杯,这个喝不完,帮我解决了呗。」

    徐晴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,「这么好啊!生椰拿铁,我的最爱!谢谢彬哥!」

    「不客气哈。」

    李树彬是入职第一天就认识的同事,同样是法务专员,为人特别热情。

    工作上帮了她不少,偶尔还会跟她分享点零食什么的。

    接过咖啡,徐晴美滋滋的吸溜起来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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