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说下去。
“我听说,你们去新加坡看了地?”
“对,条件也不错,就是成本高些。”
“那如果……上海有办法让你们控股,但名义上不控股呢?”老周说得很小心。
“什么意思?”
“就是,法律文件上写50%对50%,但私下签协议,实际经营由你们主导。技术升级、设备采购、人事任命,都你们说了算。我们只保留监督权,不干预经营。”
“这……符合政策吗?”
“政策是死的,人是活的。”老周说,“关键是这个项目对上海太重要了。第一个现代化晶圆厂,能带动整个电子产业链,能创造几千个高薪岗位,能培养大量技术人才。市里其实很想做成,只是碍于政策不能明说。”
苏宁思考着:“如果这样操作,需要市里高层默许吧?”
“当然。”老周点头,“如果你们同意这个思路,我可以想办法递话上去。但成不成,我不敢保证。”
“我们需要考虑一下。”
“好。明天给我答复。”
……
第九天,苏宁团队内部讨论了一上午。
罗伯特从法律角度分析:“这种‘明股实不控’的安排,在法律上有风险。如果未来发生纠纷,法院只看工商登记,不看私下协议。而且,这种操作如果被上面知道,双方都有责任。”
“但这是唯一可能在上海建厂的办法。”陈伟明说,“老周敢这么说,肯定有高层授意。只是他们不能公开承认。”
张忠谋从技术角度考虑:“只要实际经营我们主导,技术路线我们决定,我觉得可以接受。名义上的股权,没那么重要。”
凯文担心:“但财务上怎么处理?利润怎么分配?”
“这些都可以在私下协议里约定。”罗伯特说,“比如约定利润分配按实际出资比例,而不是股权比例。约定董事会席位虽然对等,但总经理由我们任命,有日常经营决策权。”
苏宁最后拍板:“可以尝试。但我们要在私下协议里,把所有可能的争议都写清楚,特别是技术决策权、设备采购权、人事任免权。另外,要约定争议解决机制——如果发生分歧,怎么仲裁?”
下午,苏宁约老周见面。
“周工,我们原则上同意这个思路。但有几个条件。”
“您说。”
“第一,私下协议要有法律效力,最好能在香港或新加坡公证。第二,协议里要明确,技术相关的一切决策,包括研发方向、设备采购、工艺改进,都由宁芯半导体决定。第三,总经理和所有技术部门主管,由我们任命。第四,利润分配按实际出资比例,而不是股权比例。第五,如果未来政策允许,我们要有权将股权比例调整到法律允许的最高值。”
老周仔细记下来:“这些条件……我觉得可以谈。我今晚就汇报。”
第十天,老周带来了好消息。
“甘先生,上面原则同意。但有两个要求:第一,合资公司要注册在上海,税收交在上海。第二,要承诺优先雇佣上海本地人,并承诺技术培训计划。”
“这些大部分都可以。”苏宁说,“但是不可能优先雇佣上海本地人,根据我们晶圆厂的未来发展,不会对某一地域人员优待。”
“那……我们重新开始谈判?”老周问。
“不。”苏宁说,“正式谈判已经结束了。接下来,我们签两份合同:一份是给上面看的合资合同,50%对50%。另一份是私下协议,约定实际权利和义务。私下协议签完,我们立刻启动项目。”
“好!”老周松了口气,“我这就去安排。”
三天后,两份合同摆在桌上。
一份是《关于合资设立上海宁芯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的合同》,股权50%对50%,注册资本一亿美元,双方各出资五千万。
另一份是厚厚的《补充协议与章程细则》,足足一百多页,规定了所有实际操作的细节。
苏宁和李副主任在公开合同上签字,交换文本。
私下协议,由双方授权的代表在另一个房间签字,没有媒体,没有闪光灯。
签字完毕,李副主任握着苏宁的手,低声说:“甘先生,希望这个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