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; “诺顿一定会来的,他不会违背我的命令。”
诺顿现在是一个赏金猎人,只要给钱,他当然愿意过来。
这是来自金钱的命令!
“哦。”
夏弥心想,难道诺顿有什么把柄在老板手上?
诺顿是个弟控,老板该不会抓到他的弟弟康斯坦丁了吧?
天生邪恶的白王,先用我的哥哥要挟我屈服,现在又挟康斯坦丁以令诺顿!
但秦胜其实从头到尾都没有和夏弥说过,你也不想看见你的哥哥出事吧这种话。
秦胜注视着夏弥的血,开始解析其中的奥妙,几秒钟时间过去,他便获取到了大地与山之王一系的三个言灵,并且可以顺利施展。
混血种对于言灵,都是知其然,不知其所以然,血统觉醒时是什么言灵,死的时候也基本还是那样。
只有极少数言灵,才能伴随着血统的进阶而实现进化。
比如凯撒的镰鼬进化成了吸血镰。
正常情况而言,一个混血种只能拥有一个言灵,算是公认的。
但于秦胜来说,血统岂是如此不便之物!
掌握了权的龙王之血,在秦胜的视角中藏着很多秘密,他观察了好长时间,等抬头时,看见夏弥一直在盯着他。
“你怎么还在?”
这个员工还没有工作就开始偷懒。
小龙女,你再这样,我真的要控制你了。
“我完成任务后,该去哪里找老板?”
“去我家。”秦胜把地址告诉夏弥。
“不要在我家里面展现龙的力量,我父母还在,他们只是普通人。”
嗯?白王竟然如此沉浸于人类的生活之中?甚至被人类的感情所困?
夏弥心中不屑,一位尊贵的龙王,竟然会在乎人类,珍视与人类的感情。
简直是可笑!
我耶梦加得融入人类社会很多年了,但一直都是旁观者、超脱者,人类思维什么的,完全影响不到我。
这就是我,最聪明、最擅长模仿与学习的龙王!
白王,你的弱点已经暴露在了我的眼中,等我利用你的成仙之法,让自己变得强大之后,一定要把你囚禁起来,让你天天用那种能量给我洗炼肉身!
勾践可卧薪尝胆,本王也可以。
韩信能受胯下之辱,本王也能受。
金鳞岂是池中物!
“哎哟你干嘛!”
秦胜弹了夏弥的额头一下,疑惑问道:
“你笑什么?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