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分聚集在一起生活。然后,他们称这种聚集在一起的生活方式叫做部落。
人族,进入了部落时代。
太清看到这,忍不住摇了摇头。因为他觉得,这还没有曾经凶兽量劫中的皇朝牛。不过,人族能够从无到有创立部落。由此看来,还真是得天独厚。
太清在一个个部落中走走停停,看到了无数事情。有时候,他也会帮一下忙。就比如,看到有普通人族被凶兽咬伤之后。然后,施以援手。甚至,最后太清得到了一个巫的称号。
因为距离不周山近,所以人族就认为巫族是洪荒最强大的种族。其实,如果洪荒之中只有种族的话,那么巫族肯定是最强的。可是,洪荒之中不只有种族。
太清一路走走停停,终于他最后明悟了自己的道路。他如果想走功德证道的话,就必须要在人族中传下法门。太清一直不知道该传下什么法门,因为他自身的太清之道,不太适合人族。太清甚至准备,直接创造一门功法给人族传道。
所以,太清继续在人族之中游历了起来。
就在太清游历的过程之中,太清认识了一个先天人族小男孩,他的名字叫做玄都!不知道为什么,钛金刚看到这个人族小男孩的时候,就觉得他与自己很有缘!所以,太轻就带在身边了。
(在这里说一下,先天人族和后天人族的区别!先天人族,就是女娲最开始用手捏的那三千个人族就叫三千人族!剩下的,包括后面繁衍的都是后天人族!这就是,人族先天和后天的区分!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