才有一定道理。
纵观人类所有文化娱乐类产品,以内容为核心,分门别类,大致可以划分出影视、音乐、图书、动漫、游戏、文艺表演六大类。
这些类目有高下之分吗?
按需求来讲没有,按制作来讲,有。
站在需求端,普通受众的角度,谁都不能说我爱看故事会就是low逼,你爱看哲学就高级。
我爱看二人转我是低俗,你爱听交响乐你是上流。
都他妈是自娱自乐,谁比谁高尚?
但在制作的角度,我作为一个知名导演、作家、作曲家、作死专家,必须得实事求是地承认,不同的艺术确实具备不同的制作难度。
二人转的演出难度小于京剧越剧,流行民谣的演出难度小于交响乐,电视剧的拍摄难度小于电影……
所以,不管有识之士再怎么强调,鄙视链还是深深存在于从业者心中。
我有能力拍艺术电影,你只能拍电视剧,我不配骄傲吗?
当然可以。
创作难度决定了我们的业内生态位,进而决定了社会声誉和影响力,很多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感到骄傲。
然而,我实在不能理解,为什么在受众心中也存在这种鄙视链?
你只是一个观众,你不必理会创作难度,你只需要感受,什么能够带来最多的快乐,就去喜欢什么,不要瞎掺和别的。
高高低低,华丽low逼,跟你有什么关系?
你到底是用什么牌子的机油冲洗了脑子,才产生了这种莫名其妙的精神优越感?
我们中国的大多数文人、文化工作者,有一种从古至今始终未变的傲慢。
关于这种傲慢,敬爱的周总理曾在1961年的文艺工作座谈会上,专门做出一份重要讲话——
人民喜闻乐见,你不喜欢,你算老几?上海人喜爱评弹、淮剧、越剧,要你北京人去批准干什么?领导人可以有喜好,有人爱看话剧,有人爱看戏曲,这有什么关系。我们看了戏说好,不一定就好,我们的话靠不住,各人有各人的爱好,怎能作为标准?艺术是要人民批准的。
好了,就是这句话,艺术是要人民批准的。
人民的好总理,开天辟地的、有史以来头一次的,将艺术的审批权力下放给人民。
但他实在想像不到,你们审批不明白艺术,一拍萎缩的脑干,转过头去审判和你们拥有不同爱好的人民!
中国当下的艺术环境,到底有多么荒谬?
前一阵子,盛大又让人给告了。
挺有名气的一位律师家长,当众宣称:喜欢电子游戏就是玩物丧志,制作游戏的黑心奸商就该全都去死。
可问题是,爱玩是人类的天性,成年人打打游戏合情合理合法,而约束未成年人正确对待游戏是家长和老师的责任!
你管不好孩子,他宁肯尿尿和泥巴也不学习。
你怎么能全怪游戏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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