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争议的新书,终于还是挣脱了束缚,爆得一塌糊涂。
时间走到4月15号的时候,正版发行量突破600万,盗版数量至少4倍于此。
而这个数量,意味着它成为了华夏青少年人手一本的超级读物。
文学界骂得厉害,男生们狂热得厉害,一点不冲突。
时值2006年,网文已经诞生,但还没有产生巨大的影响力。
传统文人丶媒体丶家长,不喜欢更不了解,但这玩意儿天马行空的想像力正在冲击新生代的意识世界。
《鬼吹灯》丶《神墓》丶《回到明朝当王爷》丶完本并且实体发行的《诛仙》丶不太能算进网文里的《明朝那些事儿》……
网络文学勃勃兴焉,正在不可阻挡地取代传统武侠,成为通俗文学领域里的BUG级存在。
而《洪荒本纪》,则是BUG中的BUG。
上辈子的大方只是一个水军,擅长写小作文,而没有写过网文。
可他的职业注定要跟IP源头打交道,熟知女频8000文,再加上卧病在床不能动,没事儿就开着AI听听男频网文,真就挺了解这玩意的。
他对通俗文学有一个暴论般的理解——所有通俗文学的极境,或者叫尽头,都是情绪。
一层一层的渲染情绪,是文青写法。
简单粗暴的推动情绪,是新媒体文。
一起一伏的勾动情绪,是剧情写法。
一字一句的刻画情绪,是人物写法。
如果感觉难以理解,也可以解释得更直白点——传统仙侠玄幻以剧情取胜,但任何剧情的终极目的都是引发读者情绪。
群像文以人物刻画为核心,但人物形象的服务对象,仍然是读者情绪。
所以最后才发展出魔道,新媒体文,直接去扒拉读者情绪。
番茄和起点的最大区别,不在于外在表现形式,什麽白不白,深不深刻,慢不慢热,只在于情绪的暴露程度。
情绪高暴露度,简单粗暴爽,适用于没什麽耐心的免费读者。
情绪低暴露度,隐藏起来慢慢触动,适合对于阅读体验感有一定标准的受众。
就这麽简单。
只要深刻理解了这个核心,那麽,就不需要90点的写作能力,只需要60点的写作再加上丰富的想像力,就能写出让小年轻如痴如醉的网文。
大方的想像力也就那麽回事儿吧,但他站在巨人的肩膀上,阅读量太吓人。
所以,《洪荒本纪》从一开始就勾得人头皮发麻。
主角陈野不是彻底穿越,他是意识逆向投影高维世界,又或者可以形容为受召——这一点既是悬念,又是金手指,更是某些冲突的巧妙前置。
第1卷,名字叫做《最后的天人》,主打一个神秘铺陈+高逼格。
他出现的世界,是洪荒早已破碎的末法时代。
仙神远去,道法孱弱,妖鬼横

